為甚麼香港的父母會有差天共地的分別?有些輕鬆自在,有些則薘頭垢面也吃力不討好。關鍵在於兩個重要的概念:(1) 家庭為中心 (2) 以兒童為中心。
家長弄清楚何時以家庭為中心,何時以兒童為中心,在教養孩子上都能父母輕鬆、子女有自信。
我建議,在孩子三歲前要以家庭為本來教養他們,意思是按家庭的生活秩序來定好孩子的作息規律:定時定候進食、玩樂、睡覺。這個建議看似簡單,但很多父母到孩子超過三歲仍為孩子的進食和睡覺而煩惱。問題出於父母過早以孩子為中心,任由孩子決定在甚麼時候睡覺及進食,結果是孩子情緒經常不穩定、父母疲於奔命。其實最理想是在孩子出生後第一年定好孩子的作息規律,而且是配合整個家庭的生活秩序,不會犧牲夫婦原有的習慣,例如孩子出生前夫婦二人有拍拖時間,孩子出生後也如常二人每周外出一次晚膳、見朋友或跳舞。好處是孩子生活有了規律,在周末也可更有彈性,例如星期天要上教堂,孩子的午睡可以彈性處理。
在孩子三歲後要以兒童為本來教養他們,意思是越大給與越多自主性給他們,多尊重他們的想法、感受和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讓他們漸漸學會獨立。
像朋友的姨生女,她媽媽就是做到了家庭為本及兒童為本兼備,子女從小都是跟整個家庭的秩序來配合生活,父母、子女各按其職,而子女的教育路也不是刻意鋪排,朋友的姨生女從中學轉到國際學校到考入哈佛都是孩子自己一手包辦,因為她父母都是本著女兒想試便讓她一試的想法。
現今的父母大多的問題是將兩者顛倒。孩子幼小的時候,父母給予孩子過多的彈性。到了他稍為長大,需要更多的自主和獨立的時候,父母才去管束他,父母便發現事倍功半。
孩子若自小已培養適當的起居習慣,加上家長的身教,便能投入學習新事物,長大後自然免於糾纏在這些基本生活問題,更可多些時間自由發展自己的興趣。一天一天地發掘及試驗自己的能力,自信亦隨之而來。
蔡惠雲女士